中国地役是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一、性质: 地役权的性质
我国地役权的性质认定为是用益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二、什么指地役权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一般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别人的不动产,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役地权利人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可以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