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等级划分标准?
法律援助电压等级划分标准如下:安全电压通常36V以下;低压又分220V和380V;高压10KV-220KV;超高压330KV-750KV;特高压1000KV交流、800KV直流以上。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的额定电压级别系列。额定电压是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规定的正常电压,即与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某些运行特性有关的标称电压。电力系统各点的实际运行电压允许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其额定电压,在这一允许偏离范围内,各种电力设备及电力系统本身仍然能正常运行。安全电压是指不致使人直接致死或致残的电压,行业规定安全电压为不高于36V,持续接触安全电压为24V,安全电流为10mA, 电击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和通电时间长短。电流强度越大,致命危险越大;持续时间越长,死亡的可能性越大。这里的安全电压是不区分交流还是直流的。
我国规定安全电压为42V、36V、24V、12V、6V五种。交流电压等级中,通常将1kV以下称为低压,1kV以上、35kV及以下称为中压,35kV以上、220kV以下称为高压,330kV及以上、1000kV以下称为超高压,1000kV及以上称为特高压。直流电压等级中,800kV以下称为高压,800kV及以上称为特高压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高于100 V、标准频率为50 Hz的交流输电、配电、用电的系统及其设备;额定电压低于120 V、标准频率为50 Hz但不绝对限制的设备;直流电压低于750 V的设备;交流和直流牵引系统;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交流和直流电压不低于100 V的发电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