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分手如何处理
法律援助同居关系的处理是如何处理的呢?依据法律对待同居关系的不同态度,可将同居分为一般同居、非法同居和重婚同居三大类。
一般同居主要是指未婚男女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其中有的以结婚为目的,有的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尽管法律没有对一般同居关系做出否定性规定,也没有对一般同居关系做出肯定保护的表示,但法律对一般同居关系态度是不予肯定的,对于任何同居一方提出解除一般同居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根本不会连受理。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中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又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状态,主要包括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婚外的异性同居、有配偶的异性双方之间的同居等情况。对于非法同居关系,法院虽然可以判决解除,但法律对非法同居的调整保护并不意味着法律对非法同居一方合法婚姻的损害和冲击的目的。
重婚同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而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行为状态。因重婚属于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需要特别指出重婚罪会触犯刑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