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晚籼稻国家质量标准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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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27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0元,以2020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GB1350-2009)执行。中晚籼稻主要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粳稻主要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稻为2020年生产的三等及以上稻谷。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 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对于非标准品中晚稻,严格按照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有关规定实行增扣量,整精米率低于38%的中晚籼稻和整精米率低于49%的粳稻不得收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