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版权存在的问题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网络图片版权存在以下问题:1、将网络图片作为素材进行使用,制作成品仅为贴吧使用展示;2、收集各种网络图片与他人分享并收藏;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等等。
    法律依据: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一)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五)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
    (六)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
    (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八)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