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复信访
法律援助一、什么是重复信访
1、重复信访是指同一信访人在一定时期两次以上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行为。加强重复信访研究解决信访老户问题。分为不予处理的重复信访和不再受理的重复信访。
2、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十五条
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并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二、为什么会引发重复信访
1、一是公安机关或政府其他机关对初信、初访查处不及时、不认真;
2、二是信访人要求过高,不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反映的问题未能解决;
3、三是案件未破或虽已查明犯罪嫌疑人,但犯罪嫌疑人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