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法律援助

    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著作权人也应尽一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
    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著作权客体作品的分类
    1、按照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作品可分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曲、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这是对作品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这种分类方法。
    2、按照创作人的不同,作品可分为自然人作品、法人作品、非法人单位作品。
    3、按照创作人数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独创作品和合作作品。
    4、按照创作行为的顺序不同,作品可分为原作作品和再创作品。
    5、按照作品创作与职务的不同关系,作品可分为职务作品和非职务作品。
    6、按照作品创作的根据不同,作品可分为委托作品和非委托作品。
    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