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和死亡的区别
法律援助字面上解释两者的不同:
(1)失踪指去向不明,找不到踪迹:如罪犯失踪;桌上的纸和笔砚一齐失踪。
(2)死亡指失去生命。可见失踪并不代表死亡,比如失踪一段时间以后,还有可能是被找到的,也还有可能是活着的。
一、什么是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人民法院在法律上以推定方式确认自然人失踪的事实,结束失踪人财产无人管理、所负担的义务得不到履行的不正常状态,从而维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制度。宣告失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
2、申请人应为利害关系人;
3、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
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二、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吗
不是。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能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三、失踪报案立案条件是什么
失踪报案立案条件如下:
1、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
2、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3、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4、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5、未满十四周岁失踪,超过四十八小时的;
6、失踪原因不明、超过三个月未归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人口失踪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二十四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有人身安全危险,或者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受时间限制。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三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