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做笔录后怎么处理

法律援助

    劳动局受理劳动纠纷的处理流程概述:申请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包括个人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仲裁委员会出具收件回执;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备,仲裁委员会告知申请人补正;仲裁庭组成后通知当事人;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开庭审理前通知当事人,可延期;仲裁裁决不服可申请撤销或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对于劳动局受理纠纷后是如何个处理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二、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三、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四、劳动仲裁的审理程序,一般如下所述:
    1、组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双方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4、仲裁裁决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三十日内依法向中级人民申请撤销。一裁终局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非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调解书、裁决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语
    劳动仲裁流程包括申请、补正材料、调解、开庭审理和裁决等步骤。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个人和单位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仲裁委员会会出具收件回执,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仲裁庭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并可进行调解。裁决书一经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对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强制执行。请遵守相关期限,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