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高温补贴吗
法律援助法律主观:
一、北京高温补贴标准1、针对高温天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表示,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或室内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单位,须按月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2、北京市自2012年7月起上调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北京市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二、高温补贴的主要意义1、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2、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由此可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三伏天至,各地进入“烧烤”模式,大家也可以监督高温补贴的落实,为高温工作者送上一份清凉。
法律客观:
2013年北京高温补贴时间是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1、通知中强调,强高温天气应停止室外作业,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根据部署,6月至8月,市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还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和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开展联合检查。2、通知中指出,根据去年6月我国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4、在高温补贴方面,根据本市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5、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6、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7、同时,用人单位要做好对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