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人都死了

法律援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下列权利终生都不再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一、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选举与被选举权;
    2、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政治权利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将失去选举与被选举权,失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相关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还不能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也不能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不是没有任何政治权利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二、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缓刑期间选举权是否存在
    缓刑期间如果是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就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附加刑主要包括:
    1、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4、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