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还有必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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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判死刑还有必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为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是刑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处罚。而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概念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必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布缓期执行两年。缓期执行死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而是一种执行死刑的方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的前提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相同,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只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死刑不能立即执行。
    二、无期徒刑一般判多少年
    无期徒刑的本意是无到期之日的服刑。1、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且不必判处死刑,但是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2、无期徒刑的严厉具体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对非常严重的犯罪都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且终身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4、无期徒刑不是孤立适用的,一般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反映了这种刑罚的严厉性。5、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日期是怎样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除此之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