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经济特区成立时间

法律援助

    1、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
    于1980年8月成立
    2、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
    1980年8月设立经济特区
    3、福建省厦门经济特区
    于1980年10月批准设立
    4、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
    最早成立经济特区
    5、海南省海南经济特区
    是中国七个经济特区中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经济特区
    2010年被批准为经济特区。
    7、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特区
    2010年5月批准经济特区
    扩展资料:
    1、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
    于1980年8月正式成立,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深圳位于广东省的东南部沿海,东起大鹏湾边的梅沙,西至深圳湾畔的蛇口工业区。
    2、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
    珠海经济特区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口的西南部,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珠海于1953年建县,1979年建市,1980年8月设立经济特区,享有全国人大赋予的地方立法权。
    3、福建省厦门经济特区
    厦门经济特区于1980年10月批准设立,面积2.5平方公里。1984年2月,邓小平同志视察厦门后,厦门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面积131平方公里,逐步实行了自由港某些政策。
    4、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
    汕头位于广东省东部沿海潮汕平原上,是中国七大经济特区中,最早成立经济特区的4个城市之一,全国著名侨乡,华南重要港口城市,也是潮汕地区政治、经济的中心,为粤东和闽西南出海的门户。
    5、海南省海南经济特区
    海南经济特区,是中国七个经济特区中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海南经济特区的范围为海南本岛。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经济特区
    喀什作为古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是中外商人云集的国际商埠;还是新疆唯一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集中体现了维吾尔族民俗风情、文化艺术、建筑风格及传统经济的特色和精华。2010年,喀什经济开发区被批准为经济特区。
    7、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特区
    2010年5月,中国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将喀什、霍尔果斯两座西北边陲小城定为经济特区,一年来,两座小城紧紧依托沿海地区及内地先进生产力要素,广泛集聚优势,加快超常规发展,力争早日形成面向东亚、南亚、西亚、中亚乃至欧洲的核心发展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