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内容有误应该修改
法律援助档案错误更改流程如下:
1、向档案核发地相关部门提请变更申请;
2、等待相关部门核准;
3、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4、变更完成。
如果认为档案材料中有错误之处、不实之处或不当之处,需要更改,可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同意,由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经核实确认为错误、不实或不当的,如实进行更改、调整。
一、可以更改,不过首先要向当地人事部门申请更改,然后核准后依照法定程序变更就可以了
具体程序如下:
1、向档案核发地人事部门提请变更申请;
2、等待人事部门核准;
3、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人事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4、变更完成。
二、另外从档案的特性角度也可以知晓人事档案有误是可以申请变更的,补充解释如下:
1、现实性
由于员工仍在工作,其人事档案则成为人事(劳动)部门正确使用人才、合理解决工资等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直接为现实工作服务是人事档案区别于其他档案的重要标志。
2、真实性
这是人事档案现实性的基础和前提。人事档案必须做到整体内容完整齐全,个体材料客观真实,才能为用人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3、动态性
人事档案立卷后,其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当事人人生道路的延伸将不断形成一些反映新信息的文件材料。因此,人事档案必须注意做好新材料的收集补充,力求缩短档案与员工实际情况的"时间差",这就要求人事档案必须打孔装订,以便随时补充新材料。
整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方法
人力资源档案工作是我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书院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搞好人力资源档案工作,最终目的是为准确全面地考察了解和高效选拔使用好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人才,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建设好职工队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经济效益发挥应有作用。
为了使员工档案能够适应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任免、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员工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条
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