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警官的话能相信吗
法律援助办案警官的话能相信。
警官一般指警察,是指国家及其统治者,根据国家和统治者阶级的意志,按照确定标准设置的警察机关及其警务人员。一般指按照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在警察机关中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派出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是不允许其他人旁听的。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除外,中国刑诉法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适当成年人在场制度。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因此,如果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符合规定的成年人是可以在场旁听的,其他情况则不允许旁听。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