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一键带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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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分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根据个人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情况,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予以扣除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多项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对于以前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依次填写相关专项扣除项目的金额,填写比较繁琐,容易出现填写错误。因此,电子税务局为方便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提供了专项扣除一键带入的功能。纳税人可以事先在电子税务局中填写相应的专项扣除申请,然后在填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选择一键带入即可将已经申请的专项扣除金额自动填入申报表中。但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使用一键带入功能时,应当仔细核对一键带入的金额是否正确。如果发现填写错误,可以删除之前申请的专项扣除信息,重新填写并进行一键带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