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火灾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9个方面:
    (1)用火管理不当。无论对生产用火(如焊接、铸造、锻造和热处理等工艺)还是对生活用火(如吸烟、使用炉灶等)的火源管理不善,都可能造成火灾。
    (2)对易燃物品管理不善,库房不符合防火标准,没有根据物质的性质分类储存。例如,将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物品放在一起,遇水燃烧的物质放在潮湿地点,灭火要求不同的物质放在一起等,都可能引起火灾。
    (3)电气设备绝缘不良,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发生超负荷、短路、接触电阻过大等,都可能引起火灾。
    (4)工艺布置不合理,易燃易爆场所未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设备缺乏维护检修或检修质量低劣,都可能引起失火。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使设备超压超温,或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吸烟或违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都可能引起火灾。
    (6)通风不良,生产场所的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在空气中达到爆炸浓度,遇火源引起失火。
    (7)避雷设备装置不当,缺乏检修或没有避雷装置,发生雷击引起失火。
    (8)易燃易爆生产场所的设备、管线没有采取消除静电措施,发生放电引起火灾。
    (9)油布、棉纱、沾油铁屑等,由于放置不当,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自燃起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火灾事故调查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 火灾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分为四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