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托运如何办理
法律援助铁路托运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在乘车前带上行李到车站行李房填写行李托运单(托运单由车站行李房免费提供)及行李标签(标签是要收费的);
2、行李托运单及行李标签完毕后,将行李托运单和车票交于车站行李房工作人员,由车站行李房工作人员对你的托运行李,进行过称确定重量与填制行李票;
3、支付托运行李的应交费用;
4、拿好行李房工作人员给领取行李用行李票和车票;
5、到到站凭领取行李用的行李票,领取行李。
旅客在乘车区间内凭有效客票,每张可托运一次行李,残疾人车不限次数。包裹每件体积、重量与行李相同(最大重量为50千克。体积以适于装入行李车为限,但最小不得小于0.01立方米)。涉及国家限制运输的物品,请在办理托运时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行李中不得夹带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档案材料等贵重物品和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物品、危险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四十八
运输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铁路公安人员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铁路职工,有权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安全检查。实施运输安全检查的铁路职工应当佩戴执勤标志。危险品的品名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二十八条
托运、承运货物、包裹、行李,必须遵守国家关于禁止或者限制运输物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