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增补支部书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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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选党组织的委员,一般是指换届改选后的委员会,由于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影响了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此时,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委员是在原委员会成员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缺额,应予补选: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的;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因故空缺时,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也可以补选。进行补选时,应提出增补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其增补人选(书记、副书记人选)原来已经是委员会委员的,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进行选举;其增补人选(书记、副书记人选)不是委员会委员的,应先召开党员大会增选为委员,再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或审查批准。
    其他党组织的委员调入本党组织的,不能成为本党组织的当然委员,也不作为本党组织委员会缺额时的当然补缺对象。上级党组织推荐作为本党组织委员的,也必须进行补选。本党组织书记或委员调到另一单位,并转去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他在原单位的党内职务就自然免除。如果返回原单位,不能自然恢复其党内职务。补选的委员的任期至本届委员会届满为止。
    按照有关规定,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调离原单位,而本届委员会任期未满,上级党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商部门党组或党委(不是基层党组织的党委),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任命的书记或副书记不必再经会议选举,自然成为基层党组织的委员。拓展资料: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都应当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任期届满,应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决定。党支部书面呈报请示。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征得局党委的同意。支部委员会召开以后,党支部要将上届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