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电器坏了谁负责维修
法律援助一、公用电器坏了谁负责维修
根据文件规定,在保修期满后,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责任和费用由业主自行负责和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拥有住房建筑面积份额分摊,从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业主按照拥有住房建筑面积份额分摊支付。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怎么划分的?】
1、自用部位包括户门、户窗、户内的顶棚、内墙面、地面、非承重隔断、隔扇、自用阳台、防护栏及户内其他装修。
2、自用设备包括户分电表以内电器及线路(包括户分电表)、户分水表以内的管道及配件(包括户分水表)、卫生器具和相关的下水管道。
3、上层房屋的卫生间、厨房与其他部位及下水管道向下层渗水、漏水的,由上层房屋业主负责维修。
共用部位包括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屋顶、外墙面、阳台外栏板、楼梯间、走廊通道、公用门厅、设备层、垃圾道、烟道、排风道等。
4、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户分电表以外至门栋总电表以内的设备和线路、户分水表以外至门栋总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和配件(供电供水实行一户一表服务到户的除外)、下水道干管(楼内管道至出楼外第一个检查井部分)、雨水管、信报箱、避雷设施、电梯、消防设备、二次供水设备、共用通道的照明线路与相关设备等。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责任和费用如何分摊?】
1、按门牌、门栋独立使用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该门牌、门栋内业主分摊;
2、局部可划清责任的,由相关业主分摊;
3、属于房屋整体维修的费用(包括外墙面),由该幢房屋全体业主分摊;
4、共有墙体的维修,按照两侧均分后,由每侧业主分摊;
5、不上人屋面的维修,由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业主分摊;
6、可上人屋面(包括周边护栏)的维修,如为各层所共用,由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业主分摊;如仅为若干层使用,使用层的业主分担一半,其余一半由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业主分摊;
7、共用楼梯及楼梯间(包括出屋面部分)的维修,由业主分摊;
8、为某些楼层所专用楼梯的维修,由其专用的业主分摊。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责任和费用如何分摊。
二、租房住的电器坏了谁修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电器是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的,由承租人维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