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老是拖着不离婚我该怎么办

法律援助

    女方拖着不离婚当事人自己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及副本直接到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