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法官是否应当自动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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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合同法官是否应当自动释明
    无效合同法官是否应当释明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依据立法精神,在审理合同纠纷的案件时,法官应该释明合同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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