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自愿来找我,然后她告我强奸,这种犯不犯法
法律援助你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她自愿的,就不会被判 强奸罪,是指触犯《刑法》第236条的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指的是强制性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强奸罪的犯罪界定
(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中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3)行为方式: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以致使被害妇女达到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
(4)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行为人必须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5)犯罪主体:在中国丈夫一般不能构成强奸,因为当中涉及到中国文化历史等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承认了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的直接正犯,这会涉及到了妻子的无限正当防卫权的问题,故现阶段不宜把丈夫列为强奸妻子的直接正犯,但是丈夫可以通过间接正犯或者共犯的方式构成强奸妻子的强奸罪。女人也可以成为强奸罪中的帮助犯,教唆犯,间接正犯和共犯,例如妇女教唆一智障人士强奸别的妇女。
(6)强奸罪的特殊形式:奸淫幼女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女方一定或可能是幼女、或者不管女方是否幼女,而决意实施奸淫行为,被奸淫的又确实是幼女的,就构成强奸罪。
总的来说,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或幼女的自主决定权,对妇女、幼女以暴力胁迫等形式强制进行性行为的犯罪行为,强奸罪是在社会发展各个时期常见的也是最恶劣的犯罪类型。如果按照你说的,你不算罪,她反而涉嫌犯罪。她涉嫌敲诈勒索或者诬告陷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