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者的权利包括了哪些

法律援助

    出版者在取得专有出版权后,在传播作品中产生了自己的权利,即对出版物享有邻接权。也就是说,图书出版社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社对其出版的报纸、杂志社对其出版的杂志、音像出版社对其出版的录音、录像,享有署名权和版本形式权。
    一、知识产权出版社享有著作权吗
    知识产权出版社发行的书就享有著作权。但一般情况下,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且前述权利的期限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二、出版权有什么含义
    出版权是指出版者享有出版图书和期刊版式设计的专有权。出版商的权利如下:
    1、图书出版商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出版和发行约定的作品;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商享有同一文字的原版和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利;
    3、图书出版商享有出版图书版式设计的专有使用权等等。
    三、专有出版权与著作权怎么界定
    专有出版权与著作权属于从属关系,出版权是著作权众多权利中的一项,出版权属于著作权。两者在主体、客体、有效期各方面都有差异:
    1.专有出版权主体是出版者;
    2.专有出版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
    3.出版者对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限期的专有出版权,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