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冰块是什么刑罚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所谓的坐冰块就是一种凌虐之刑罚:缚住犯人手脚迫他坐在冰块上问供,不说实话罚坐越久。在冬天使用此刑有乘数效果;瘦子犯人极畏惧此刑,但胖子也不好受;此刑罚历史悠久,西汉苏武初被匈奴逮捕时曾受此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