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吗
法律援助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
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依本条之规定,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优先提供原件(物),其次才能考虑提供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物)作为原始证据,与作为传来证据的复印件或复制品相比,更接近案件事实,其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复印件或复制品,要求当事人提交原件或者原物,更有利于证明案件事实。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但是依本条之规定,提供复印件(物)并不当然不具备证据资格,法官仍然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复印件(物)的具体情况评判证明力大小。在当事人需要自己保管证据原件、原物和提供原件(物)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复印件(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第十二条_以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将原物提交人民法院。原物不宜搬移或者不宜保存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复制品、影像资料或者其他替代品。
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动产或者替代品后,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或者保存现场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