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婚介所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

    一、注册登记管理范围
    婚姻介绍机构是指为征婚当事人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中介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婚介机构)。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婚姻介绍服务业务的机构,均应纳入工商登记管理。
    婚介机构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或者网页,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向工商部门备案。
    二、婚介机构的设立
    (一)婚介机构必须单独设立,不得与其它中介行业或企业合署开展业务。
    (二)婚介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三)婚介机构的名称使用应规范,如×××婚姻介绍有限责任公司,×××婚姻介绍所。
    (四)申请设立婚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2.有计算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3.负责人具有中专或者相当于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注册资本和相适应的营运资金;
    5.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五)申请设立婚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有计算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3.从业人员不少于2名。
    (六)婚介机构不得从事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介绍服务。
    一、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有什么条件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