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海外新建企业,简要分析跨国并购方式有哪些优点

法律援助

    1、跨国并购大幅度降低了企业扩张的风险和成本。
    投资新建的方式并不仅仅涉及到建设新的生产能力,企业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金获取稳定的原料来源,建立有效的销售渠道,开拓和争夺市场。在并购情况下,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原有企业的原料来源、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在资金市场方面也可利用原有企业的渠道融资,从而大大减少了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降低了风险和成本。
    2、跨国并购节省了建厂时间。
    对制造业来说,并购方式最基本的好处就是可以省掉建厂时间,迅速获得现成的生产要素,立即建立国外的产销据点。因此,并购方式有利于企业迅速抓住市场机会。因此,当迅速进入外国市场成为跨国公司投资的主要目标时,并购必然成为受到偏好的投资方式。
    3、跨国并购能充分利用经验曲线效应。
    企业通过并购,不但获得了原有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各种
    资产,还获得了原有企业的经验,经验————成本曲线效应对混合并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在新的经营领域,经验往往是一种有效的进入壁垒。通过混合并购,绕开进入壁垒而建立的混合一体化企业,其各部分可以实行经验分享,形成一种有力的竞争优势。
    企业通过并购能够实现经验共享和互补,这种经验不仅包括经验曲线效应,也包括企业在技术、市场、专利、产品和管理等方面的特长,还包括优秀的企业文化。企业通过并购可以将上述经验在各分部之间实现共享或取长补短,产生互补效应。
    4、通过跨国并购能获得科学技术上的竞争优势。
    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产品成本、质量的竞争往往转化为科学技术上的竞争,因此,企业往往为了取得生产或产品技术上的优势而进行并购活动。
    5、能够迅速进入东道国并占领市场。
    跨国并购有效地降低了进入新行业的壁垒。首先,企业在进入一个新的领域时,必然面临着现有企业的激烈反应,若小规模进入,又面临成本劣势。其次,由于产品差异的原因,用户从原产品转向购买新进入者的产品时,需要支付高额转置费用,令新企业难以占领市场。第三,资金限制。某些资金密集型行业要求巨额投资,企业进入时,存在较大的风险,使企业在筹资方面有一定困难。第四,由于原有企业与销售渠道之间已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新企业要进入该领域必须打破原有企业的市场网络,才能获得有效可靠的销售渠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