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离婚手续最快又方便
法律援助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1、如果男女双方对离婚事宜已经有了共识,只是对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问题有少许分歧,那协议离婚会更快捷更简单。这样只需要男女双方再进一步协商、相互调整离婚要求即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夫妻关系即告解除。
2、如果男女双方对于离婚没有一致意见,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婚。或者男女双方对是否离婚没有分歧,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意见非常不统一。那离婚诉讼可能会更简单。因为此时坚持协议离婚是不现实的,磋商时间将不可预测的延长,而诉讼离婚的时间是大致可以预测到的。
所以,需要分清楚情况确定哪一种离婚程序更简单更快捷,也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