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的方法有哪些
法律援助离婚调解的方法有:从主体上看,有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司法调解、民间调解等形式,从诉讼角度,有诉讼中的调解和非诉讼调解之分。
一、离婚调解后多久会开庭
离婚调解后开庭的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经过调解无效的,一般可立即组织开庭,也择期继续开庭。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并且及时判决。
诉讼离婚一般第一次起诉没有法定情形不会判决离婚。诉讼离婚的,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会有一个调解程序。如果在调解程序中没有效果的,那么只有等待之后的处理。
首先离婚调解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调解两种。诉前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