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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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结算审计原则如下:
    1、工程审计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维度,狭义的工程审计主要是指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广义的工程审计还包括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因此工程审计可以分为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工程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由造价工程师完成。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以及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的所有支出加总,审查其是否合理,是否挤占建设成本和计划外建设项目等,来确定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造价。这由注册会计师完成;
    3、进行工程造价审计,首先应仔细研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合同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调价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又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和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
    法律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挪用、截留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由审计机关、财政机关追还被挪用、截留的资金,予以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