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务员限制户籍吗

法律援助

    河南省公务员部分岗位限制户籍。
    河南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即部分岗位要求户籍限制的必须满足其条件。具体是否具有户籍限制,需要根据报考职位要求而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河南省公务员: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和专业方面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