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区别
法律援助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区别在于:
1、大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或认购的股份更多;
2、大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比小股东更重;
3、大股东的分红更多,能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施加的影响更大。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照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同时,股东有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小股东是否有权拒绝大股东决策
有权拒绝,但是小股东比例必须多于大股东的比例才可以。一般大股东因其占有的股份比例较多,在决策的时候占主导权,但这并不代表小股东没有发言权。当小股东集体所占的股份比例超过大股东时,就可以召集会议,做出决策,原则上是少数服从多数。
《公司法》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小股东不配合大股东工作如何办理
如果小股东在公司内有任职,大股东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且日常经营公司,那么小股东有责任配合大股东展开工作,前提是大股东的要求必须是合理合法且对公司有益的,否则小股东有权利进行反对,以及召开股东大会讨论。理论上,大股东并没有权利对小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进行处置,但是只要小股东在公司里有职务,大股东是有权利对小股东的职务任免和调任做一定调整的。1、股东就是出钱的人,管理者是执行的人。股东可以是管理者,但是管理者却不一定会是股东。2、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3、管理者只是由股东或企业法人聘请的工作人员,可以和股东共同解决商议公司大小事务,但没有最终决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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