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高温补贴还有补收吗

法律援助

    可以享受一部分的高温补贴。离职当然有,这是过去应该享受的津贴,正常情况下要进行工资结算手续后才离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补贴。
    一、高温补贴只有室外工作者有吗
    高温补贴不是只有室外工作者有。能够领取高温津贴,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1、建筑工人;2、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3、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二、试用期有高温补贴费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都应享有高温补贴。但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将不享受该待遇。
    劳动监察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职工享受的高温补贴待遇,除发放的外,还应高温补贴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三、离职后高温补贴还有没有
    可以享受一部分的高温补贴。离职当然有,这是过去应该享受的津贴,正常情况下要进行工资结算手续后才离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