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发布专利广告

法律援助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广告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中国专利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通过的涉及专利方法与产品以及有关专利的活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广告宣传。已发布的,立即停止发布,并在相同的范围内发表声明,消除影响。
    一、主管机构
    (一)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是发布专利广告的审查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在其行政辖区内对专利广告进行审查。
    (二)涉及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以及有关专利活动方面的广告,由中国专利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1、利用国家级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期刊等向全国发布的广告,其内容由中国专利局负责审查;
    2、利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期刊等发布的广告,其内容由该行政区划内的专利管理机关负责审查。
    二、申请文件
    (一)广告主向中国专利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提出审查申请时,提交广告所涉及的专利产品或方法的专利证书及证明专利权有效的法律文件。
    (二)专利实施许可的被许可方对被许可的专利产品或方法发布广告,在提出广告审查申请时,要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副本及合同登记和备案证明。
    (三)对因专利而产生的活动需发布广告的,由举办活动的单位向中国专利局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主管单位对举办该活动的审批文件。
    一、办理专利质押登记怎么办理
    1、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2、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刷。
    3、按《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提交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按规定缴纳登记费。登记费可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5、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以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专利局启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6、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7、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