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方言的情形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2、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3、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4、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十六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