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进口中国的手续

法律援助

    榴莲进口中国的手续:
    1、提前申请进口清关:进口商需要在商品到达中国前,向中国海关申请进口清关;
    2、海关查验:海关会对商品进行查验,检查是否符合中国的进口标准和规定;
    3、缴纳关税和其他相关费用:进口商需要缴纳相应的进口关税和其他相关费用;
    4、办理手续:进口商需要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申报、验收等;
    5、收货:在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进口商可以收到商品。
    报关需要提供的单证:
    进口榴莲申报时除提供一般贸易性单证外,还需提供如下单证:
    1、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输出国家/地区国家植物检疫证书;
    3、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卫生证书(仅适用于冷冻榴莲果肉或浆料);
    4、果温探针校正记录、冷处理结果报告单、由船运公司下载的冷处理温度记录(仅适用于要求实施冷处理的水果);
    5、热水处理温度探针校正报告、处理温度记录。(仅适用于要求实施热处理的水果)。
    综上所述,申请单位在签订进口新鲜榴莲贸易合同或协议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进境新鲜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遵守中国的海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进口商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第四十四条
    进口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如实申报产品相关信息,并随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格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