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日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援助经营日租房的手续: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的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一、出租房屋不登记如何处罚
房屋出租不登记的,在主管部门的责令改正限期内,仍然不办理登记的,个人罚款一千元以下。单位罚款一千以上一万元以下。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是房屋租赁的必备程序。
二、我国不动产租金合同登记能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我国不动产租金合同登记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即登记之后出租人就不可以将房屋再出租给他人。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地带,私下出租房屋逃避税收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杜绝非法交易和私下交易,我国实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关该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法规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的管理机关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租赁当事人首先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这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房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