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汉认为国家发展海权对地理位置的要求是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第一要能很方便地进入海洋,第二要能控制或影响国际海上交通要道。
    马汉认为制海权对一国力量最为重要。海洋的主要航线能带来大量商业利益,因此必须有强大的舰队确保制海权,以及足够的商船与港口来利用此一利益;
    马汉也强调海洋军事安全的价值,认为海洋可保护国家免于在本土交战,而制海权对战争的影响比陆军更大,其主张美国应建立强大的远洋舰队,控制加勒比海、中美洲地峡附近的水域,再进一步控制其他海洋,再进一步与列强共同利用东南亚与中国的海洋利益。
    法律依据:《海权论》 一国的海岸线是其边界的一部份,凡是一个国家其疆界易于与外界接触者,其人民便较容易向外发展,与外面世界相交往。地形平坦、土地肥沃可能使人民安土重迁,不愿投身海洋,如法国;反之,则逼使人民不得不讨海维生,如荷兰、葡萄牙。岛国、半岛国家受限于地形上的因素,若欲发愤图强,则必须重视海权的发展。国土的大小必须与人口、资源及其他权力因素相配合。一个国家人口的总数与海岸线总长度的比例,具极大重要性。否则广大的领土可能反而成为弱点。如面积太大,而人口与资源不成比例的国家,防守密度低,国家的危险性增高,假使又被河川或港口所割裂,则更是一大弱点。以美国内战时的南方为例,以人口和资源的比例而言,其面积是太大了,尤其是有了太长的海岸线和太多的内陆水道,兵力易被分割而导致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