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起诉小三追回老公给她的钱

法律援助

    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或者收益,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处分权,超出日常生活开支的部分应当双方共同决定财产的使用问题,男方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本身就有违公共秩序和社会风俗,且私自把共同财产转给婚外第三人,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