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的主要环节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我国所有关于招投标的法律均规定了资格审查只有评标委员会和资格审查委员有权进行,评标委员会是招标人依法组建,在开标后负责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临时性机构,而资格审查委员会只能是在资格预审的情况下,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临时机构。因此公开招标的报名环节是不能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环节是不应该要求出示厂家的产品授权委托书,该文件只用放在资格预审文件或则投标文件中,其原件只需资格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对某些相关问题澄清时出示给资格预审委员会和评标文员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