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铁了心要离婚,已经到法院起诉了,我请了律师还能挽回她吗?我真的很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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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如果您是不同意离婚的,那么还是建议您要解决双方的矛盾,了解一下老婆心理的想法,是为什么一定要离婚的,是否有特殊原因或者因为一方有出轨行为或者类似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的;导致对方难以接受一定要离婚的,找到问题所在点之后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因为现在女方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要判决离婚是以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同时没有和好的可能才会判决离婚;对于如何认定感情破裂的认定,明确规定了有下列几种情形,有情节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但在司法实践中,经过一次诉讼即判离婚的也比较少。根据安嘉律师专业诉讼离婚的经验,或许您与爱人早已分床睡,甚至分开居住等或者有其他情节的,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此时,如果另一方承认自己存在过错,并且一定会改正,同双方仍有有感情基础,希望对方能够原谅他,法官会针对实际情况,来认定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能否判离。多数案例中一方表示不同意离婚、仍有感情的通常不会直接判离。因为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原则,一般判决不准离婚。若有当事人在6个月期满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表明当事人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如经人民法院调解,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通常表明夫妻感情已经无可挽回,人民法院一般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