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援助按劣药论处的情形具体如下:
1、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2、被污染的药品;
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行为人生产劣药,给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的,构成生产劣药罪,一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使用劣药的危害有哪些
1、掩盖病症,延长病程,常常会因贻误治疗而致病情恶化;
2、可能产生药源性疾病,严重者可以致残;
3、儿童使用劣药,可致发育迟缓,智商下降;
4、儿童和老年人对一些毒性较大的药品非常敏感,使用某些劣药,可致人于死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