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崇文6号地范围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北京崇文6号地范围:东起幸福大街,西至崇外大街,南起法华寺,北到广渠门内大街,占地49.88公顷。
    法律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及相关活动,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轨道交通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
    第四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承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轨道交通产权单位、建设管理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按照国家、本市相关标准和运营安全实际需求,组织轨道交通新建、改建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并对工程建设质量负责。轨道交通设计、施工、监理、设备设施供应等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约定,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为轨道交通提供电力、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信等服务的单位,应当优先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