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队运动员退役后的待遇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国家运动员退役后还可以领取工资。 国际级运动健将每年10000元,国家级运动健将每年8000元,国家一级运动员每年6000元,未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的退役运动员每年5000元。
    法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运动员以测试或其他非正式身份参加比赛获得的成绩,不得申请等级称号。
    第十四条 运动员应当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第十五条 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二)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第十六条 运动员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申请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审核部门。
    第十七条 申请集体球类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应当向参赛代表单位提出申请。
    参赛代表单位应当将按同一成绩申请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一次性报审核部门。
    第十八条 审核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对申请材料审核无异议的,审核部门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审核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审批单位。
    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审核部门应当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单位或运动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