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扣押房产证找什么部门投诉

法律援助

    物业没有权利扣押房产证。可以直接找物业索要,如果物业当初拿走房产证没有给收据,就只有登报挂失,然后重新领取房产证。如果有收据,可以用短信或微信催要,然后到法院起诉索要房产证并索赔。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相关法律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发商。
    物业的义务如下: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管委会审议,并经管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