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土地使用者姓名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一)土地登记
1、办理程序: 受理——地籍调查——审核报批——注册——登记——颁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2、办理土地登记、发证需备资料:
(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一份)
(3)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一份)
(4)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已经政府批准的一份)
(5)土地使用登记表(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
(二)土地变更登记
1、必须提供上述全部资料。
2、变更登记须村委出具证明。(提供双方情况)
3、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协议并由村委盖章。
4、提供双方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