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哪些?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领陆指国家国界范围内的陆地及其底土,是国家领土组成的基本部分。一国的领陆包括其大陆部分,也包括其所属岛屿,如果是岛国或群岛国,其领陆就由其全部岛屿或群岛构成。国家有权对所属陆地地表以下深度无限的地下资源进行勘探、开采,修建隧道,铺设管道和经营其他事业。2.领水,领水是国家陆地疆界以内的水域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即内水和领海两大部分。3.领空,一个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外国航空器无权进入别国领空,但国家可根据双边或多边条约给予外国民用航空器进入和通过一国领空的权利。军用航空器一般须经特别许可,才能飞入他国领空。对于非法人境的外国航空器,国家有权采取相应措施。4.底层领土,底层领土是指领陆和领水的底土,包括地下水、水床和资源等。底层领土完全受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