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四级残疾补助政策
法律援助肢体四级残疾补助政策,具体如下:
1、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残疾人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4、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80%。
四级肢体残疾:
1、单小腿截肢或缺损;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
5、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综上所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