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的具体措施

法律援助

    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针对贫困县重点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
    二是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加大支持力度,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对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办。强化综合性保障措施,对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脱贫的特殊贫困群体,采取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三是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严格执行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建立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促进转移就业,加强扶志扶智工作。
    四是防止摘帽后松劲懈怠。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确保频道不换、靶心不变、力度不减。对工作存在松懈倾向的摘帽县,开展常态化约谈提醒纠正。
    五是广泛凝聚脱贫攻坚力量。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继续签订协议书和责任书。深化消费扶贫,把消费扶贫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考核评价内容,积极创造社会参与的有效平台,落实社会参与的激励措施,调动更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六是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保障交通安全,关心身体健康。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频繁填表报数、多头重复考核督查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广大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做实功求实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扎实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指导意见》(一)推动产业精准扶贫到贫困户。产业扶贫对象必须精准瞄准贫困户,措施必须精准落实到贫困户,效益必须精准体现到贫困户,实现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按其意愿有扶贫产业带动或进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服务组织中工作,参与产业发展,获得稳定收入。